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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院开展自评自建示范单位审核工作
  • 信息发布: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发布时间:2019-03-28 10: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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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更加扎实有效地推进自评自建工作的开展,为接下来预评估工作做足准备,学院决定择优树立自评自建示范单位,并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学习与交流。

    根据自评自建阶段的检查结果,审核评估办公室拟定戏剧影视学院、舞蹈学院和音乐学系为候选单位。3月25日上午,学院副院长兼审核评估办公室主任赵德山、教务处处长兼审核评估办公室副主任张东盾、副处长兼审核评估办公室副主任韩焱以及相关人员,深入上述教学单位进行实地走访与检查。

    检查过程中,审核评估办公室对上述教学单位的自评自建开展情况,特别是自评报告支撑材料准备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检查结束后,审核评估办公室就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教风学风建设、实验实践教学等问题与教学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赵德山首先阐明本次检查的目的和意义,对上述单位在自评自建过程中取得的成效、工作亮点以及一些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了目前发展中仍存在的问题,并就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他指出,要紧密围绕审核评估“五个度”,根据定位与目标、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服务辽宁和自选特色项目,认真修改和完善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要将学院的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落实到每个教学单位,落实到每个专业(方向),做到精准精细、有的放矢;要加强日常教学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把课堂教学、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实训、考试等教学环节,按标准常规、常态做到位,抓好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落实;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使办学理念说得清,各项工作有成果,工作成果有支撑。

    接下来,审核评估办公室将根据本次检查结果,最终确定学院自评自建示范单位,并组织其他教学单位认真学习和交流,从而有效推进学院自评自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文: 教务处  刘  冰

  • 发布人:刘冰    责任编辑: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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