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
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要求,根据《沈阳音乐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相关规定,进入录取名单的考生须进行体检。
请进入录取名单的考生自行下载《体检表》(见附件),《体检表》须粘贴1寸照片1张,可在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请于6月20日16时30分前,将《体检表》相关材料送交或邮寄至我院研究生部。同时,将扫描版(PDF)发送至邮箱(syyyxyyz@163.com),文件名修改为“姓名+身份证号”。
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沈阳音乐学院西门
收件人: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部
联系电话:024-83910311
送交地点: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部(三好校区第五教学楼306室)
二、发放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
请于6月18日17时00分前,使用下方链接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录取通知书领取方式、邮寄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并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学院将以此作为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的发放依据。
【腾讯文档】https://docs.qq.com/form/page/DRndOZVhsVG1mU2R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