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项能力的含义
专项能力是指范围小于职业,具有一定技术含量,能与国家职业标准衔接且不可划分的可就业的最小技能单元。
二、专项能力考核的含义
专项能力考核是职业技能鉴定的一种方式,是指依据国家颁布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由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具体组织实施的对劳动者某一专项职业技能进行的客观评价考核,并对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统一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鉴定活动。
三、《专项能力证书》的性质和作用
《专项能力证书》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国统一通用的写实性证书。该证书是劳动者能够熟练掌握并应用某项实用职业技能的证明,表明劳动者具备了从事某职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工作能力。《专项能力证书》在国内通用。获得《专项能力证书》的人员,今后申报相同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时,凭证书可免试该技能单项操作的内容。
四、专项能力的考核方式
专项能力一般采用实际操作考核的方式,实行的是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对技术复杂性较强,安全要求较高,影响消费者安全与健康的专项能力,考核内容中必须包含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操作和卫生知识。
五、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
六、考核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
(二)考评员构成
根据各个专项职业能力的具体情况确定。
(三)考核方式与考核时间
根据各个专项职业能力的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单独考核理论知识。但对技术复杂性较强、安全要求较高、影响消费者安全与健康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内容中必须包含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操作和卫生知识。
七、我院专项能力认证介绍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沈阳音乐学院为促进我国社会艺术教育的规范化,提高社会艺术教师的专业素质,使艺术教师快速提升自己的教学经验,让其就业多一份筹码和保障,并同时在社会上树立起我院艺术教师知名品牌,特联合举办专项能力考核。
(一)认证对象
在校大学生及从事艺术教学工作的专、兼职教师
(二)认证专业
钢琴、播音主持、声乐、舞蹈、古筝、小件乐器、美术、流行声乐
(三)考核内容
1、教案写作:根据抽条内容撰写教案。
【考察重点】能按照不同指导对象不同水平设计教学方案。
2、模拟教学:由学员对不同教学内容进行示范讲解并指出教学重点,主考官可通过提问的方式考察其综合素质及语言表达能力。
【考察重点】讲解作品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对不同对象(儿童或成人)的沟通能力、示范能力等。
3、示范教学:根据讲授内容进行示范 。
【考察重点】对音乐作品的表现力、流畅性、表情记号的把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