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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2017级、2018级全日制研究生提交学业奖学金评选材料的通知
  • 信息发布: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部)    发布时间:2019-08-19 13: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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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级、2018级全日制研究生: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辽宁省财政厅、物价局和辽宁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我院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符合以下条件的2017级、2018级全日制研究生可以提交申请材料参与评选: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五)按期完成并通过各培养环节;
         (六)学风端正,学习刻苦,学习成绩优良(各门课程及格,平均分不低于80分,学位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提交材料包括:
         (一)《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部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需导师及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字,签字及意见手写,其他内容打印);
         (二)《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奖学金佐证材料提交明细》(研究生部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需研究生本人签字,签字手写,其他内容打印);
         (三)参加重大专业比赛获奖材料(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学术成果(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参加学术会议的通知、会序、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五)艺术创作与实践成果(节目单原件及复印件、录像光盘);
    (以上佐证材料时间要求为2018——2019学年,须提供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光盘一式两份)
         具体奖励比例、标准、评选办法以及加分项目与分值,请参见附件1,“三助”工作量以研究生部备案材料为准。
         接收材料时间:2019年8月26日(周一)下午14:00—16:30。
         未按要求时间提交申请及材料的研究生不予参评,望周知。
  • 附件下载:
  • 附件1.pdf
  • 发布人:莫正刚    责任编辑:莫正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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