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院的办学思想指导下和长期的办学实践中,音乐表演专业注重继承和发扬学院优良传统,根据自身的专业特点,始终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构建、优化课程体系,使之逐渐形成了鲜明的专业特色及课程体系,并取得良好的效果。音乐表演(民族声乐演唱)先后被评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省级示范性专业和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音乐表演(中国器乐演奏)被评为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现有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省级精品课程7门。
现课程结构由必修课、选修课、综合实践三个部分组成。必修课由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三部分组成。选修课由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两部分组成,每一部分又包括任选课和限选课两部分内容。另外,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改革传统选修课教学模式,开设的七大类、百余门尔雅网络通识课程向学生提供优质的视频课程资源,满足学生自主学习的资源需求。注重因材施教,进一步提升学生专业素质,增开《视唱练耳高级班》、《曲式分析高级班》等专业基础课的后续课程,让有兴趣、有能力的学生继续深入学习、研究。注重实践教学,增开《民歌合唱排演》、《管弦乐队排演》、《民族管弦乐队排演》、《民族器乐创编》等实践类课程,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与水平。为加强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本专业不断加大对艺术实践场所及实验室方面的建设,现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音乐表演教学实训中心”,沈阳音乐学院交响乐团实践基地和沈阳音乐学院北方民族乐团实践基地。
本专业紧紧围绕课程建设,结合专业的实际情况,建立科学的教材编写、评价和选用制度,积极发挥教师在教学改革中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教师编写、出版高质量、高水平、有特色教材的积极性,以适应高等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为培养人才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现有辽宁省 “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规划教材5部,省级精品教材1部,院级教材立项8部。近年来,共出版专著、文集、曲集等教材70余部,为本专业的教学与科研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