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我院公寓管理的文明建设,充分体现人文关怀,规范住宿环境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在全院开展学生公寓日常检查评比工作,根据《沈阳音乐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特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平安和谐文明校园。
二、活动时间
本学期每周三次,日查两次(公寓管理中心与辅导员共同检查);夜查一次(公寓管理中心全体老师)。
三、活动对象
本方案应用于沈阳音乐学院学生公寓内所有住宿学生。
四、活动目的
本活动旨在通过定期的寝室安全卫生状况检查,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财产防护意识和用电安全意识,增强学生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能力,促进学生身心成长,浓厚寝室育人氛围,加强大学生的文明修养,进一步推进寝室文明建设,增强寝室凝聚力,营造安全、卫生、舒适的寝室环境,展现我院的良好风貌。
根据评分标准和量化细则,将优秀寝室予以表彰。
五、组织领导
组 长:陈璐
副组长:白晓微
组 员:辅导员、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主校区:
第一组:民声系、声乐系、声乐专家组、公寓管理中心老师
第二组:作曲系、乐器工艺系、音乐学系、公寓管理中心老师
第三组:音乐教育系、民乐系、电子琴系、公寓管理中心老师
第四组:流行音乐系、管弦系、钢琴系、公寓管理中心老师
长青校区:
第一组:应用舞蹈教育系、民族声乐教育系、艺术管理系、现代舞系、播音与主持系、公寓管理中心老师
第二组:广播电视编导系、戏剧影视表演系、音乐教育系、公寓管理中心老师
第三组:流行声乐系、流行器乐系、电子管风琴系、民族器乐教育系、声乐教育系、戏剧影视文学系、公寓管理中心老师
第四组:键盘教育系、合唱指挥系、管弦教育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系、音乐制作系、公寓管理中心老师
六、评比要求
(一)尊敬师长,尊重学生公寓管理人员,自觉遵守学生公寓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行为。军训期间不许旷寝,不留宿他人,确保宿舍安全无事故。
(二)具有良好的文明生活习惯和道德品质。搞好寝室卫生,做到寝室内、外干净,无污迹、无垃圾、无卫生死角,内务整洁,物品放置有序。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不乱泼乱倒、随地吐痰、无吸烟、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等现象。不在公寓内大声喧哗、制造人为噪音等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行为活动。严格按照寝室规范化管理要求。
(三)重视自身修养,寝室全体同学应自觉妥善使用、保管和爱护宿舍内公共设施。节约水电、安全用电,离开宿舍时,自觉关闭电源,不私拉电线、不使用存放违禁电器,不摆放违规家具,无违章、违纪记录。
(四)具有团队精神。寝室内执行卫生值周制度和寝室长责任制度,由寝室长负责调整值周人员。寝室全体成员之间和睦相处、团结互助、互相关心、互相督促、共同进步,自觉维护寝室、班级和学院荣誉。
七、评比办法
(一)按照专业分成的考核组对各公寓楼本专业学生房间逐一进行检查、评比。
(二)考核组检查后,对寝室进行认定结果并盖章,整体特别好的寝室给予“优”,较好的寝室给予“笑脸”,待提高的寝室给予“哭脸”。
(三)日常检查结果中,优秀的寝室累计成绩直接进入到下一次文明寝室温馨月活动的评比成绩中。
八、评比标准
本次评比从寝室内安全和卫生两方面进行评比。具体情况如下:
(一)安全方面
1.无存放使用违规电器
2.无烟酒
3.无围帘
4.无管制刀具
5.无插排串联
6.无私拉绳线
(二)卫生方面
1.公共区域及个人物品摆放整齐
2.床面、地面、桌面清洁、无杂物
3.寝室内张贴值日表
4.寝室整体面貌有特色,统一、美观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