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音乐学院的前身是1938年由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延安倡导成立的鲁迅艺术学院,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高等艺术学院,毛泽东亲笔题写了“紧张、严肃、刻苦、虚心”的校训。抗日战争胜利后,学院由延安迁至东北,1949年更名为东北鲁迅文艺学院。1953年在东北鲁迅文艺学院音乐部的基础上,成立了东北音乐专科学校, 1958年更名为沈阳音乐学院。现任党委书记张建华,院长季惠斌。
建院以来,学院始终以繁荣民族音乐文化、服务人民为己任,在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社会主义革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个不同历史阶段均做出了突出贡献。学院为国家培养了数以万计的音乐、舞蹈人才,创作了《黄河大合唱》《革命人永远是年轻》《我们走在大路上》《我和我的祖国》等大批极富社会影响力的音乐作品,为我国的文化事业和高等艺术教育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经过几代沈音人的共同努力,学院不断发展壮大,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合作与交流等方面均取得长足的进步和发展。
现有三好校区、桃仙校区、长青校区、大连校区4个校区,下设作曲系、民乐系、声乐歌剧系、民声系、管弦系、钢琴系、音乐学系、音乐科技系、舞蹈学院、音乐教育学院、现代音乐学院、戏剧影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大连分院、公共基础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和附属中等音乐学校、附属中等舞蹈学校等在内的18个教学单位。学院具有艺术学门类中的艺术学理论类、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设计学类本科专业 15 个,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的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两个,首批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艺术硕士(MFA)音乐领域授予权。2017年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的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音乐与舞蹈学”结果为B+,位次百分比进入11%-20%。
学院被教育部确定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高等学校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并被授予“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先后被辽宁省委、省政府确定为“辽宁省艺术类人才培养基地”“辽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基地”“中国民族声乐教学实践创新中心” “辽宁省高等学校鲁艺音乐文化研究院”。
学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师资与科研队伍,设有音乐舞蹈研究所、鲁艺音乐文化研究院等艺术研究机构,形成了教学、科研、创作和艺术实践四位一体的教育教学体系。拥有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人;辽宁省领军人才1人、特聘教授2人;省级教学名师5人;省优秀专家2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优秀教师5人。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示范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优秀特色专业10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
学院先后成立了以学生为主体的北方交响乐团、北方民族乐团、北方女子民歌合唱团、北方青年合唱团、北方青年舞蹈团和北方流行乐团等多个艺术表演团体,活跃在国内外音乐舞台上。
学院坚持国际化办学道路,同国(境)外90余所艺术院校和艺术团体建立了友好关系。与美国克里夫兰音乐学院、美国奥柏林音乐学院、俄罗斯圣彼得堡音乐学院、丹麦皇家音乐学院等30余所国外著名高等音乐院校签订了友好合作协议。
未来,学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承和弘扬鲁艺光荣传统,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坚持“植根民族,融入时代,突出特色,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创作排演精品,培养德才兼备的艺术人才,努力建设高水平、有特色、国际化一流音乐院校,为发展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