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中共辽宁省委和中共沈阳市委教科工委批准,中共沈阳音乐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定于2017年12月26日至27日召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1.全体党代表
第二次党代会168名党代表共编为7个代表团。每个代表团设团长1名,副团长若干名,具体负责各代表团的活动组织。团长、副团长建议人选由学院党委研究提名,由代表团推选产生。各代表团团长人选确定之前,由各代表团召集人负责有关工作。代表团划分及代表团会议地点见《中共沈阳音乐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团名单》(附件1)。
2.列席人员
大会邀请相关人员列席开幕式。列席人员范围为:学院离退休老领导,不是党代表的党员处级领导干部、党支部书记,非中共党员处级领导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支部和统战团体负责人,无党派人士,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
二、日程安排
第二次党代会时间安排在12月26日下午和27日全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内容见《中共沈阳音乐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日程(草案)》(附件3)。
三、有关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和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处理好党代会召开和各项常规工作的关系,确保党代会召开期间教学生活秩序和校园环境和谐稳定。
2.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做好本单位、本部门参会人员有关组织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逐人落实到位。列席人员中离退休老领导由会务组(党政办公室)负责通知参加开幕式;党代表、列席人员(附件3)由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通知参加开幕式。
3.党代表要按大会的统一安排参会,原则上不得请假,保证集中时间和精力完成大会各项任务。凡有课的党代表,教师应事先根据会议安排调整上课时间,学生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的党代表,须事先向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提交书面申请,党总支书记签字同意后,由党委书记张建华审批,连同参会党代表和列席人员名单于12月22日下班前报会务组(党政办公室)备案。联系人袁宗苗,联系电话23892223(内线8223,手机小号68149)。
4.参会人员须提前20分钟签到入场,党代表须分团进行签到,领取会议材料,并按指定座位就座。要严格按照《沈阳音乐学院关于进一步严明会议纪律的通知》(沈音党发〔2016〕97号)要求,遵守会议纪律,确保会议秩序。工作人员要提前到会,协助各代表团召集人、团长做好各项会务准备工作。
5.会议期间,党代表、列席人员、大会工作人员须着正装,并佩戴大会统一发放的工作证件,参会的全体党员须佩戴大会统一发放的共产党员徽章。
6.请全体党代表26日下午13:30到音乐厅正门前合影。
附件:
1.中共沈阳音乐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团名单
2.中共沈阳音乐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日程(草案)
3.中共沈阳音乐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列席人员建议名单
中共沈阳音乐学院委员会
2017年12月19日